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 TY2022-46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所涉及的具体项目和业务,由乙方所属企业(乙方控股企业)与甲方所属部门或甲方辖区内单位,按照法定程序推进,条件成熟时签订具体协议,具体合作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协议为双方开展合作的框架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 2022 年经营业绩不会产生直接影响。本协议的签署一定程度上将有助于公司未来业务发展。
一、协议签署概况
为加强政企双方战略合作,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与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结为全面的战略伙伴关系,并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意向性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也不构成关联交易或《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对方基本情况
1、名称:宜昌市人民政府
2、主营业务:政府机构,无主营业务。
3、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沿江大道 102 号
4、公司与宜昌市人民政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与宜昌市人民政府未发生类似交易。
6、履约能力分析:宜昌市人民政府为政府机构,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宜昌市人民政府
乙方: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目标
乙方拟在宜昌市分期投资建设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新能源、“无废城市”、智能装备制造、塑料高值利用等项目。
(二)近期拟建项目内容
1、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项目。项目计划投资 10 亿元,通过与宜昌市国有资本合作模式,分期建设完善宜昌城区及周边县域乡镇回收体系,建设内容包括: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再生资源乡镇级中转站、再生资源绿色回收网点、开发行业大数据信息平台、配套规范性运输中转车辆等内容,逐步形成布局合理、运营规范、智慧高效、环境整洁、居民满意的“点、站、场”三级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全面促进宜昌市再生资源行业转型升级。
2、新能源项目。在宜昌市范围内投资建设区域能源中心,包含:储能中心、氢能中心、零碳能源互联网中心和智能网联中心。乙方基于新能源发电进行产业延伸,如电解水制氢、可再生绿氢制合成氨等,实现绿电的品质提升和高值化利用。同时,围绕“零碳能源”“零碳建筑”“零碳交通”等应用领域,推动“双碳”目标下的“零碳产业”落地。
3、“无废城市”项目。根据宜昌市“无废城市”建设需求,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和甲方需求,分期建设实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塑料资源高值化利用、固废处置智能装备制造、废塑料及废纸终端循环利用等项目,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实现宜昌地区固体废物产生量最小、资源化利用充分、处置安全的总体目标。
(三)协议生效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四、合作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在国家积极推动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实现的大背景下,公司将以与宜昌市人民政府结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为契机,大力拓展宜昌市环保与新能源市场,未来双方通过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新能源等项目的深度合作,助力宜昌市系统构
建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体系。本次合作符合公司“环保+新能源”双引擎驱动战略的发展方向,将在未来较长时期内对公司环保与新能源业务的发展以及公司经营业绩提升产生积极影响。
2、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合同而对合作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基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合作原则的意向性约定,未来项目合作以后续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其他框架性协议或意向性协议情况
(1)2019 年 11 月 21 日,公司在指定媒体发布《关于与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编号:TY2019-95),公司与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目前该协议正在履行中。
(2)2019 年 11 月 26 日,公司在指定媒体发布《关于与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
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编号:TY2019-102),公司与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目前该协议正在履行中。
(3)2022 年 4 月 16 日,公司在指定媒体发布《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
告》(公告编号:TY2022-32),公司控股子公司阿特拉斯(江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投资协会能源投资专业委员会、中国三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建七局新能(上海)建设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目前该协议正在履行中。
(4)2022 年 5 月 16 日,公司在指定媒体发布《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
告》(公告编号:TY2022-36),公司与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目前该协议正在履行过程中。
(5)2022 年 6 月 1 日,公司在指定媒体发布《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TY2022-39),公司控股子公司阿特拉斯(江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中电建水电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目前该协议正在履行
过程中。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监高在本协议签署签前三个月内持股发生变动的通知。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监高在未来三个月内有股份减持计划的通知。
七、备查文件
甲、乙双方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