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 TY2021-44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天楹”或“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人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模式变更为公司自行管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管理人变更情况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原资产管理人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结合公司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召开公司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2021 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经出席会议的持有人及持有人代表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模式变更为公司自行管理,并由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管理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人事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事项的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人的变更。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资产管理人事项是对《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和《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中与之相关的内容做相应调整, 除上述调整外,其他内容不变,不会对公司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本产生影响。
根据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资产管理机构、资金托管机构的变更作出决定,因此变更资产管理人的相关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2021 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