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19-38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0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5月19日15:00至2019年5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海安市黄海大道西26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4、召集人: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严圣军先生
6、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29日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3日,公司股份总数为2,438,736,365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9人,代表股份655,642,441股,占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655,616,44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883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6,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1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83,325,43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16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83,299,43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15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6,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11%。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及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655,618,9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4%;反对2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数83,301,9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8%;反对2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审议并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655,618,4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3%;反对2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数83,301,4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2%;反对2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3、审议并通过了《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655,618,4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3%;反对2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数83,301,4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2%;反对2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2%;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4、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655,618,9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4%;反对2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数83,301,9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8%;反对2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55,618,4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3%;反对2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数83,301,4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2%;反对2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282%;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55,618,4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3%;反对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2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数83,301,4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2%;反对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弃权2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2019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55,618,4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3%;反对2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数83,301,4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2%;反对2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2%;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55,618,9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4%;反对2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数83,301,9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8%;反对2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张静、毕艳苹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