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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天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9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母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严圣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18年度报告摘要》及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18年度报告全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达到88.0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达32.39亿元。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达2.16亿元,基本每股收益0.1602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16,492,499.96元。公司于2014年5月通过借壳重组上市,公司前身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多年未曾有实际主营业务,截至201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88,125,466.51元。公司重组后,努力提升经营业绩,回报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201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93,136,903.47元,2016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164,720,718.84元,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87,737,924.14元,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334,862,193.40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07,667,726.66元。鉴于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公司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天楹”)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54,577,154.64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江苏天楹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49,856,645.25元。江苏天楹拟向中国天楹分配利润人民币249,856,645.25元。

  经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全资项目子公司启东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东天楹”)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3,168,231.11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公司全资项目子公司启东天楹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0,851,408.00元。启东天楹拟向股东江苏天楹分配利润人民币20,851,408.00元。


  经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全资项目子公司如东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东天楹”)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1,987,891.71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公司全资项目子公司如东天楹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64,789,102.54元。如东天楹拟向股东江苏天楹分配利润人民币64,789,102.54元。

  经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公司全资项目子公司海安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安天楹”)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7,513,235.56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海安天楹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4,761,912.00元。海安天楹拟向股东江苏天楹分配利润人民币24,761,912.00元。

  经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公司全资项目子公司江苏天楹环保能源成套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天楹成套设备”)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73,123,031.32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江苏天楹成套设备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55,810,728.19元。江苏天楹成套设备拟向股东江苏天楹分配利润人民币155,810,728.19元。

  经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公司全资项目子公司滨州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州天楹”)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1,499,199.15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滨州天楹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8,349,279.24元。滨州天楹拟向股东江苏天楹分配利润人民币28,349,279.24元。

  经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公司全资项目子公司深圳市初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初谷”)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8,745,245.27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深圳初谷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5,870,720.74元。深圳初谷拟向股东江苏天楹分配利润人民币25,870,720.74元。

  经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公司全资项目子公司深圳市兴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兴晖”)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076,082.53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提取法定盈余
公积后,深圳兴晖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4,568,474.28元。深圳兴晖拟向股东江苏天楹分配利润人民币4,568,474.28元。

  经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公司全资项目子公司深圳市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天楹”)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7,243,438.25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深圳天楹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5,519,094.43元。深圳天楹拟向股东深圳初谷分配利润人民币13,191,230.27元,拟向股东深圳兴晖分配利润人民币2,327,864.16元。

  经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公司全资项目子公司郸城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郸城天楹”)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498,340.91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郸城天楹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248,506.82元。郸城天楹拟向股东江苏天楹分配利润人民币2,248,506.82元。

  经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公司全资项目子公司福州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天楹”)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0,664,097.16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福州天楹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9,597,687.44元。福州天楹拟向股东江苏天楹分配利润人民币9,597,687.44元。

  经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公司全资项目子公司江苏天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设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25,333.71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工程设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382,800.34元。工程设计拟向股东江苏天楹分配利润人民币382,800.34元。

  经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公司全资项目子公司辽源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源天楹”)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9,488,409.41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辽源天楹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8,539,568.47元。辽源天楹拟向股东江苏天楹分配利润人民币8,482,353.36元,辽源天楹拟向股东海安天楹分配利润人民币57,215.11元。

  经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公司全资项目子公司
莒南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莒南天楹”)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640,914.37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莒南天楹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5,076,822.93元。莒南天楹拟向股东江苏天楹分配利润人民币5,076,822.93元。

  经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公司全资项目子公司太和县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和天楹”)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45,524.94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太和天楹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490,972.45元。太和天楹拟向股东江苏天楹分配利润人民币490,972.45元。

  经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公司全资项目子公司深圳市天禧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禧实业”)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032,240.95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天禧实业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4,529,016.86元。天禧实业拟向股东江苏天楹分配利润人民币4,529,016.86元。

  经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公司全资项目子公司重庆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天楹”)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27,777.97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重庆天楹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15,000.17元。重庆天楹拟向股东江苏天楹分配利润人民币115,000.17元。

  经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公司全资项目子公司福州仓山天楹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仓山天楹”)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7,215.46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仓山天楹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4,493.91元,仓山天楹拟向股东中国天楹分配利润人民币24,493.91元。

  经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公司全资项目子公司辉南天楹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南天楹”)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43,224.13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辉南天楹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308,901.72元,辉南天楹拟向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