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神州数码 公告编号:2024-033
债券代码:127100 债券简称:神码转债
神 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委托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国债、货币基金、收益凭证等。
2、投资金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的理财方式,风险较低,但受宏观经济形势变化或市场波动等影响,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召开
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委托理财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上述资金额度内可滚动使用,额度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止。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保持主业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
2、投资方式
公司拟选择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作为委托理财的受托方,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国债、货币基金、收益凭证等。
3、投资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 15 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
用,即任一时点公司委托理财的余额不超过(含)人民币 15 亿元。
4、额度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止。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委托理财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子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委托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3、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
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委托理财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四、委托理财投资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1、可能存在的风险
(1)政策风险:理财产品仅是针对当前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所设计;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则其将有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投资、兑付等行为的正常进行。
(2)市场风险:交易期内可能存在市场利率上升、但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受限于投资组合及具体策略的不同,理财产品收益变化趋势与市场整体发展趋势并不具有必然的一致性。
(3)流动性风险:公司可能不享有提前终止权,则公司在产品到期日前无法取得产品本金及产品收益。
2、应对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相关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充分评估投资风险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3)独立董事可以对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内部审计部门核实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必要时有权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投资资金的专项审计。
(4)监事会可以对委托理财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公司获得 15 亿元委托理财投资额度的必要性
1、公司的资金存量存在波峰波谷,15 亿的额度是考虑存量资金波峰的状况
下确定的额度。
2、开展委托理财投资可以使资金存量在波峰状态下提高闲置资金效益。
3、因委托理财审议流程需要较长时间,公司必须提前筹划。
六、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委托理财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
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
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 亿元进行委托理财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