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神州数码 公告编号:2021-148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使用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人民币 24 元/股(含)。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的公告》,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
回购股份数 1,343,4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034%,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15.0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4.85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20,074,160 元(不含交
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方案。
二、 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未达到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3、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 年 10 月 28 日)前五个交易日(2021
年 10 月 21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7 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22,366,025 股。公司每
五个交易日内累计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5,591,506 股。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