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16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4月15日-2019年4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15日15:00至2019年4月16日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正黄旗59号世纪金源香山商旅酒店会议厅(香山公园东门外)。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独立董事朱锦梅女士
6、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3月27日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289,520,7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264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289,510,8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2629%。
3、网络投票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9,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4、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5、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9,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89,520,1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9394%;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6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89,520,1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9394%;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6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89,520,1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9394%;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6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89,520,1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9394%;反对600股,占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89,517,4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6667%;反对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33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89,520,1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9394%;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6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衍生品投资额度>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89,517,4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33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证券投资额度>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89,517,4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6667%;反对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33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89,517,4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6667%;反对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33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十)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控制度>的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89,520,1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9394%;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6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89,520,1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9394%;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6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89,520,1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9394%;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6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程凤、王波
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具有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