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神州数码 公告编号:2018-071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54,070,4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8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4月25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没有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和发放范围
公司2017年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54,070,4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8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含税及扣税情况
以上分配的现金红利数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342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76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8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5月9日。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5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5月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 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九街九号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10-82705411
七、 备查文件
1、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