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神州数码 公告编号:2016-70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
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事宜已经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目前,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深圳市深信西部房地产有限公司100%股权、深圳市泰丰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深圳市深信泰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90%股权、深圳市华宝(集团)饲料有限公司100%股权、深圳市龙岗区华宝经济发展有限公司90%股权已完成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公司不再持有上述公司股权。
一、本次重组的实施过程,相关资产过户的办理状况
(一)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文件
1、2016年3月28日,中国希格玛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决议同意将受让标的资产。
2、2016年3月29日,公司与中国希格玛有限公司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重大资产出售协议》。
3、2016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议案。
4、2016年4月15日,公司召开201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具体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二)相关资产过户的办理状况
截至本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出具日,神州数码持有的5家标的公司股权已全部已过户至中国希格玛有限公司名下。交易双方已完成了标的资产的过户事宜,神州数码已经不再持有标的公司股权。
本次交易方案为上市公司出售标的公司股权,不涉及债权债务的转移。
二、后续事项
根据《重大资产出售协议》,截至交割日,若上市公司与每家标的公司各自之间的应收应付账面余额抵消之后存在差额的,上市公司应与相应的标的公司按照该等账面余额的差额进行清偿,该等账面余额差额的支付方尚需履行该等支付义务。
三、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本次交易已经获得了必要的批准或核准,且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已经完成资产的过户及工商变更手续。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的风险和障碍。
(二)法律顾问结论性意见意见
法律顾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
本次交易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交易各方有权按照该等批准实施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项下标的资产已办理完毕资产过户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神州数码依法履行了将标的资产交付至中国希格玛有限公司公司的法律义务;
交易双方尚需办理本法律意见书第四部分所述的后续事项,该等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三)备查文件
1、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资产过户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所涉及标的资产过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