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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ST 深泰 公告编号:2009-29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2009 年4 月28 日公司收到下属企业深圳市汇德祥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德祥公司”,
本公司子公司)与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利浦”)签署的《经销商协议》
(以下简称“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告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
双方已签字、加盖公司印章,并生效。
2.合同的履行期限
协议有效期为2009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3.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合同为双方协议定价,飞利浦有权不时对产品价格进行更新。
本协议销售机型为本公司下属企业深圳市泰丰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机型和非本公司所属企
业生产的欧洲机型,因受各种条件影响,是否能够依约完成采购任务,尤其是欧洲机的采购任
务存在不确定性,具有一定风险。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基本情况
购买方:汇德祥公司,本公司子公司,经营范围:塑料制品、通讯产品、多功能电话、无
绳电话的购销及其它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
销售方: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2.因汇德祥为2008 年11 月份开始运营的企业,不存在完整的年度交易记录。
3.履约能力分析
汇德祥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但由于欧洲机型销售面临较
大风险,是否能够完全履约,存在不确定性。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交易标的及预计交易总额
依照合同约定,2009 年汇德祥公司将向飞利浦采购价值13700 万元的飞利浦电话机。
2、交易价格
以同行业公允的市场价格为交易价格,如市场价格有所变动,则作相应的调整。— 2 —
3、结算方式
飞利浦依据汇德祥发出的订单向汇德祥供货,收到确认订单后,汇德祥于5个工作日内支付
货款,飞利浦确认收到货款后于3个工作日内开出发票。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合同履行将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五、备查文件
《经销商协议》(合同号P&A-HC-K0902)。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