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 A 公告编号:2024-053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仲裁事项
(一)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自 2024 年 7 月 9 日(即上一期诉讼公告披露日)至今,深圳市桑达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案件共计 129 件,
涉案金额总计为人民币 899,331,433.69 元,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2023 年年报数据)的 10%。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的案件共计 22 件,
涉案金额为人民币 692,640,682.03 元;作为被告的案件共计 105 件,涉案金额
为人民币 203,603,501.33 元;作为第三人的案件共计 2 件,涉案金额为人民币
3,087,250.33 元。
1、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诉讼仲裁案件情况:
中国电子系 烟台齐新半 建设工 (2024)烟
1 统工程第二 导体技术研 / 程施工 21,320,611.24 仲字第 417 烟台仲裁委 仲裁中
建设有限公 究院有限公 合同纠 号 员会
司 司 纷
中电系统建 中建四局安 买卖合 (2024)黔 贵阳市南明
2 设工程有限 装工程有限 / 同纠纷 13,886,482.43 0102 民初 区人民法院 一审中
公司 公司 15278 号
中恒丰建筑 中电系统建 建设工 主诉: (2024)内 内蒙古自治
3 集团有限公 设工程有限 / 程施工 40,921,705.00 0222 民初 区固阳县人 一审中
司 公司 合同纠 反诉: 1380 号 民法院
纷 10,000,000.00
国电电力邯 中电洲际环 供用热 (2024)冀 邯郸市肥乡
4 郸东郊热电 保科技发展 / 力合同 42,761,236.60 0407 民初 区辛安镇法 一审中
有限责任公 有限公司 纠纷 691 号 庭
司
中国电子系 山西潞安太 建设工 (2024)晋
5 统工程第二 阳能科技有 / 程合同 11,149,700.05 0403 民初 长治市潞州 调解结案,等
建设有限公 限责任公司 纠纷 4715 号 区人民法院 待被告付款中
司
中国电子系 陕西建工第 建设工 (2024)西
6 统工程第三 五建设集团 / 程施工 19,601,679.18 仲字第 西安仲裁委 仲裁中
建设有限公 有限公司 合同纠 3252 号 员会
司 纷
中电数字城 南昌市新建 建设工 (2024)洪仲
7 市(江西) 区发展和改 / 程合同 138,026,847.08 案字第 南昌仲裁委 仲裁中
科技有限公 革委员会 纠纷 0804 号 员会
司
中国电子系 建设工 (2024)常仲
8 统技术有限 湖南经远建 / 程施工 20,081,952.32 字第 1210 常德仲裁委 仲裁中
公司 筑有限公司 合同纠 号 员会
纷
中国人民财
中电系统建 产保险股份 财产保 270,000, (2024)苏 徐州经济技
9 设工程有限 有限公司石 / 险合同 000.00 0391 民初 术开发区人 一审中
公司 家庄市分公 纠纷 4475 号 民法院
司
中国电子系 怀来云交换 建设工 (2024)冀
10 统工程第二 网络科技有 / 程施工 27,656,221.37 0730 民初 怀来县人民 一审中
建设有限公 限公司 合同纠 3108 号 法院
司 纷
中国电子系 浙江长兴市 长兴太 建设工
统工程第三 政建设有限 湖海韵 程分包 (2024)浙 湖州市中级
11 建设有限公 公司、长兴 工程管 合同纠 142,780,953.00 05 民初 122 人民法院 一审中
司 国康光电科 理有限 纷 号
技有限公司 公司
中电系统建
设工程有限 建设工 (2024)内 内蒙古自治 双方达成和
12 杭萧钢构股 公司、弘元 / 程施工 17,109,021.00 0222 民初 区固阳县人 解,原告撤
份有限公司 新材料(包 合同纠 1218 号 民法院 诉,本案终
头)有限公 纷 结
司
13 芜湖康特新 中国电子系 / 买卖合 10,686,782.32 (2024)锡 无锡仲裁委 调解结案,
型材料有限 统工程第二 同纠纷 仲调字第 员会 二公司付款
公司 建设有限公 0869 号 中
司
其他116件诉讼 112,925,260.61
合计 899,331,433.69
2、相关重大案件详细内容
(1)案件名称: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司诉浙江长兴市政建设有限公司、长兴国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原告: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浙江长兴市政建设有限公司(被告一)、长兴国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二)
第三人:长兴太湖海韵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案件标的:142,780,953.00 元
诉讼请求:
① 判 令 被 告 一 支 付 工 程 款 142,780,953.00 元 并 承 担 利 息 ( 以
142,780,953.00 元为基数,按照一年期 LPR 利率标准,自 2024 年 8 月 30 日起
计算至实际付清时止);
② 判令原告在工程款 142,780,953.00 元范围内对建设工程折价或者拍卖
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③ 判令被告二在被告一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④ 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和担保手续费等均由被告承担。
事实理由: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公司”)与被告一签订合同后按约进场施工。2024 年 5 月,案涉工程竣工验收。
被告二作为建设单位,被告一作为总承包单位,第三人为代建单位,被告一、被告二和第三人为关联公司,被告一和被告二怠于进行结算和支付工程款,截止
起诉之日被告一欠付三公司工程款 142,780,953.00 元,为维护公司合法利益,遂提起诉讼。
案件进展:
2024 年 8 月 7 日三公司向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立案和保全资料,2024
年 9 月 6 日正式立案,目前本案在一审中。
(2)案件名称:中电系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原告:中电系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
案件标的:270,000,000.00 元
诉讼请求:
①依法判令被告赔偿损失人民币 270,000,000.00 元(暂估);
②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利息损失(利息损失以判决赔偿款为基数从起诉之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清偿之日止);
③本案案件受理费、鉴定费等由被告承担。
事实理由:
2022 年 8 月中电系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