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 A 公告编号:2020-035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2:00,现场会
议以现场和网络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
3:00;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上午9:15,
结束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15 日下午 3:00。
(2)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路1号桑达科技大厦17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 董事长刘桂林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6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为 252,407,3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0831%。其
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为 213,948,3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7759%;通过
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38,459,038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3072%。
3. 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
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提案:
序 提案名称 表决意见
号
同意 反对 弃权 是
股数 股数 股数 否
比例 比例 比例 通
(股) (%) *1 (股) (%) (股) (%) 过
100 总提案 —
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
1.00 252,407,362 100 0 0 0 0 是
工作报告
其中:中小投资者
11,365,970 100 0 0 0 0 —
*2
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
2.00 252,407,362 100 0 0 0 0 是
工作报告
其中:中小投资者 11,365,970 100 0 0 0 0 —
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
3.00 252,407,362 100 0 0 0 0 是
算报告
其中:中小投资者 11,365,970 100 0 0 0 0 —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
4.00 252,407,362 100 0 0 0 0 是
配预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 11,365,970 100 0 0 0 0 —
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
5.00 252,407,362 100 0 0 0 0 是
及报告摘要
其中:中小投资者 11,365,970 100 0 0 0 0 —
关于公司 2020 年为控
6.00 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提 252,407,362 100 0 0 0 0 是
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 11,365,970 100 0 0 0 0 —
关于公司 2020 年为控
7.00 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 11,365,970 100 0 0 0 0 是
供财务资助的提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 11,365,970 100 0 0 0 0 —
*注:
1 本表格项下,“比例”均指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或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 本表格项下,“中小投资者”均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根据以上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的上述提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黄亮、余松竹
3.结论性意见: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