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19-024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5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公司以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13,219,661.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0.80元(含税),计33,057,572.88元。公司2018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后413,219,6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72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
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2018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8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6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6月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6月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6月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961 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2 08*****829 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
3 08*****806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 00*****878 文超
文超先生应办理回购注销其持有的股份并返还2015年、2016年现金红利(具体内容详见《业绩承诺补偿股份第一批回购注销完成公告》(2018-055),2017年文超先生的现金红利公司未予实际派发),截至目前文超先生仍未履行相应义务。因此该等股份产生的2018年现金红利公司也将实际不予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5月21日至登记日:2019年6
月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路桑达科技大厦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李红梅 朱晨星
咨询电话:(0755)86316073
传 真:(0755)86316006
七、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本公司二〇一八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公司2018年度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