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9年5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0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19年5月15日15:00~2019年5月16日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下午15:00~2019年5月1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技路桑达科技大厦17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本次股东大会的
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吴海先生主持。
(6)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
2、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公司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52,339,5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61.066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52,339,562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0667%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
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
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
提案:
序 提案名称 表决意见
号
同意 反对 弃权 是
股数 股数 股数 否
比例 比例 比例 通
(股) (%)*1 (股) (%) (股) (%) 过
100 总提案 —
公司二〇一八年度董事
1.00 252,339,562 100 0 0 0 0 是
会工作报告
其中:中小投资者
*2 11,298,170 100 0 0 0 0 —
公司二〇一八年度监事
2.00 252,339,562 100 0 0 0 0 是
会工作报告
其中:中小投资者 11,298,170 100 0 0 0 0 —
公司二〇一八年度财务
3.00 252,339,562 100 0 0 0 0 是
决算报告
其中:中小投资者 11,298,170 100 0 0 0 0 —
公司二〇一八年度利润
4.00 252,339,562 100 0 0 0 0 是
分配预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 11,298,170 100 0 0 0 0 —
公司二〇一八年年度报
5.00 252,339,562 100 0 0 0 0 是
告及报告摘要
其中:中小投资者 11,298,170 100 0 0 0 0 —
关于公司二〇一九年为
6.00 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252,339,562 100 0 0 0 0 是
提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 11,298,170 100 0 0 0 0 —
关于公司二〇一九年为
7.00 下属子公司提供财务资 11,298,170 100 0 0 0 0 是
助的提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 11,298,170 100 0 0 0 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8.00 252,339,562 100 0 0 0 0 是
的提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 11,298,170 100 0 0 0 0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
9.00 252,339,562 100 0 0 0 0 是
规则》的提案
*注:
1本表格项下,“比例”均指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或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本表格项下,“中小投资者”均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根据以上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的上述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7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的
关联股东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持有202,650,154
股)、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持有38,391,238股)回避
了表决。
提案8、9为以特别决议通过的提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鑫、李航
3、结论性意见:公司二〇一八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
序等事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