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2-073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房地产项目使用合作模式开发,为提高合作项目冗余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盘活沉淀资金,按行业惯例,合作项目各方股东原则上按照权益比例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项目公司与合作方股东的资金往来构成财务资助。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南昌嘉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南昌嘉悦”,公司控股子公司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 51%股权)各方股东拟按照权益比例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其中,南昌嘉悦向合作方股东指定的关联方厦门益悦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益悦”)提供不超过 2.94 亿元借款形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2、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我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3、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全体董事
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本次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 70%,该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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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益悦置业有限公司注册日期为 2015 年 5 月 18 日,注册地点为中国(福
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翔云一路 95 号运通中心 604B,注册资本 2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林伟国,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399,928,908,068.56 347,808,591,103.08
负债总额 331,544,294,063.08 287,556,173,316.12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23,454,772,216.60 22,557,767,032.28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16,194,411,344.99 53,436,655,525.64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净利润 835,242,558.18 3,587,038,943.16
厦门益悦股权结构如下:
厦门益悦实际控制人为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厦门益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目前,公司未向厦门益悦提供财务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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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供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南昌嘉悦将于财务资助实际发生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上述财务资助对象签订具体协议,约定被资助对象应当遵守的条件、资助金额、资助期限及违约责任等内容,财务资助年利率依据双方约定利率执行。
四、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密切关注被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及商业信誉的变化情况,积极防范风险并根据相关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按股权比例向其股东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能够提高项目冗余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盘活沉淀资金,符合行业惯例以及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公司全面评估被资助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履约能力,认为本次财务资助风险可控,对公司日常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本次控股子公司向其股东的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为合作项目各方股东(或其关联方)按照权益比例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有助于提高部分合作项目冗余资金的使用效率。财务资助行为公平合理,符合行业惯例以及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
2、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符合房地产项目开发管理需要,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已经获得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内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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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 2022年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关于 2022 年度向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 199.65 亿元,占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
计净资产的比重为 38.33%。
八、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