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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悦城: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06

大悦城: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2-057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王涌先生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届满六年已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6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的公告》。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5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曙光先生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简历附后),同意提名李曙光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李曙光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所担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五家(含拟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次提名事项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五日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附件: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曙光先生简历及个人情况说明

  李曙光,男,出生于1963年,江西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钱端升讲座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法与经济学研究院院长,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主任。兼任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特邀研究员,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学术委员。国际破产协会中国委员会联席主席,美国破产学会(ACB)第十九届终身外籍会员。曾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院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七届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

  李曙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李曙光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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