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0-095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2020 年 9 月 28 日下午 2:30。
2、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留仙一路 8 号中粮创芯研发中心二楼多功能厅。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曹荣根。
董事长周政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经过半数董事推选,本次会议由董事曹荣根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2,993,015,5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8273%。其中:
1)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
计 2,972,804,3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3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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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20,211,181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15%。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1项提案。提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改选监事的提案
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杨丽君女士担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监事,任期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提案表决情况:
所获得的选举票数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东监事候选人 2,992,977,663 99.9987% 是
杨丽君女士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所获得的选举票数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东监事候选人杨 23,484,781 99.8389%
丽君女士
以上提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付增海律师、郭琼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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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大悦城控股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大悦城控股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