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中粮地产 公告编号:2013-001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13年1月18日以当面送达、传真及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
年1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关于提请审议签订宝安22区厂房1栋及厂房食堂3栋二、三层搬迁
补偿协议的议案。
深圳市宝安区旧城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2004年8月20日发布《宝安区2004
年旧城改造项目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确定宝安22区(相关协议中称“宝
城22区”)新圳河以西9.1万平方米土地被列入宝安区旧城改造计划,并于2005
年1月5日同意深圳市瑞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恒”)为22区(一
期)旧城改造项目的开发单位。由于公告改造范围内部分宗地的土地使用权人以
及厂房产权人为我司,我司需就相关物业搬迁补偿等事宜与瑞恒及其他相关方进
行协商。目前我司就宝安22区厂房1栋及厂房食堂3栋二、三层搬迁补偿等事
宜与瑞恒达成一致,并签订了《宝安22区厂房1栋及厂房食堂3栋二、三层搬
迁补偿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搬迁补偿款总额为人民币 169,709,125.00元。
上述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我司已于2012年11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签订宝安22区物业(包括宝安22区A010-0014宗地物业、厂房2栋、厂房
食堂3栋一层、机电房4栋及配电房)搬迁补偿协议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宝安22区物业搬迁补偿协议涉
1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及金额已累计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本次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四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