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中粮地产 公告编号:2012-039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12年11月22日以当面送达、传真及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2
年11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宝安22区物业搬迁补偿协议的议案;
深圳市宝安区旧城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2004年8月20日发布《宝安区2004
年旧城改造项目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确定宝安22区(协议中称“宝城
22区”)新圳河以西9.1万平方米土地被列入宝安区旧城改造计划,并于2005
年1月5日同意深圳市瑞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恒”)为22区(一
期)旧城改造项目的开发单位。由于公告改造范围内部分物业的产权人为我司,
根据深圳市宝安区旧城改造计划的总体安排及我司自身发展需要,经与瑞恒协
商,我司就宝安22区A010-0014宗地物业、厂房2栋、厂房食堂3栋一层、机
电房4栋及配电房搬迁补偿等事宜与瑞恒达成一致。根据物业的出租现状,公司
董事会同意我司就以上相关物业分别与瑞恒签订以下搬迁补偿协议:
(1)《宝安22区A010-0014宗地物业搬迁安置补偿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一”);
(2)《宝安22区厂房2栋、厂房食堂3栋一层、机电房4栋及配电房搬迁
补偿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二”)。
根据相关条款计算,协议一搬迁补偿合计为人民币 64,289,500.00元;协
议二搬迁补偿合计为人民币 143,347,7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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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上述交易
不属于关联交易,也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关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2012年9月30
日)》的议案。
本议案审议事项属关联事项,关联董事周政、马建平、殷建豪、马德伟、韩
石已回避表决。
该议案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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