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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奥股份: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公告日期:2018-05-02

证券代码: 000030、 200030 证券简称: 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 2018 –21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摘要
二零一八年四月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1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
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计划所获
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1、本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
号文)、《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
资发分配[2008]171 号文)、《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令第 126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和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富奥股份”或“公司”、“本公司” )《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
2、 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
3、 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4、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超过 6,135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
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29,325.15 万股的 4.74%。其中首次授予 4,910 万
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29,325.15 万股的 3.80%; 预留
1,225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29,325.15万股的 0.95%,
预留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9.97%。 本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
限制性股票数量均未超过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
5、限制性股票的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富奥股份 A 股普通股,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3.60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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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在本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
票的授予价格或授予数量将根据本计划予以相应的调整。
7、本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 41 人,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中层管理
人员(包括事业部总经理、业务平台总监) 以及董事会认为对公司有特殊贡献的
其他人员。
8、 本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 6 年。
9、 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包括各批次股份授予后的 24 个月限售期和 36 个月
解除限售期。 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以任何形
式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10、 本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业绩条件为: 1) 2017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12.92%, 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2) 2017 年较 2016 年
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3%, 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3) 2017 年经营活
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
注: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按照 wind 行业划分标准,选取“ 汽车与汽车零部件” 行业的上市
公司。在年度考核过程中行业样本若出现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偏离幅度过大的样本极值,
则将由公司董事会剔除或更换样本, 下同。
11、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
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
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2.92%, 且不低于同行业
平均水平; 2019年较2017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 且不低于同
行业平均水平;同时, 公司当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
首次授予
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
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2.92%, 且不低于同行业
平均水平; 2020年较2017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5%, 且不低于同
行业平均水平;同时,公司当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
首次授予
第三个
解除限售期
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2.92%, 且不低于同行业
平均水平; 2021年较2017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5%, 且不低于同
行业平均水平;同时,公司当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
注:若公司当年实施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等产生影响净资产的行为,则新增加的净资产不
计入当年以及下一年净资产增加额的计算。以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需扣除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下同。
预留部分若在 2018 年授出,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业绩考核目
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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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留授予
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
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2.92%,且不低于同行业
平均水平; 2019年较2017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且不低于同
行业平均水平;同时,公司当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
预留授予
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
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2.92%,且不低于同行业
平均水平; 2020年较2017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5%,且不低于同
行业平均水平;同时,公司当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
预留授予
第三个
解除限售期
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2.92%,且不低于同行业
平均水平; 2021年较2017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5%,且不低于同
行业平均水平;同时,公司当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
预留部分若在 2019 年授出, 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业绩考核目
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预留授予
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
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2.92%,且不低于同行业
平均水平; 2020年较2017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5%,且不低于同
行业平均水平;同时,公司当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
预留授予
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
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2.92%,且不低于同行业
平均水平; 2021年较2017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5%,且不低于同
行业平均水平;同时,公司当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
预留授予
第三个
解除限售期
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2.92%,且不低于同行业
平均水平; 2022年较2017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不低于85%,且不低于同
行业平均水平;同时,公司当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
12、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贷款担
保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13、公司承诺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未参与本计划。
14、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自相关信息披露文
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
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15、本计划须经吉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富奥股份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股东大会在对本计划进行投票表决时,须在提供现场投
票方式的同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独立董事就股东大会审议本计划将向所有股
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16、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且授予条件成就之日起 60 日内,公司
将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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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 60 日内。 公司未
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终止实施本计划,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
17、本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目 录
声 明.............................................................. 1
特别提示........................................................... 1
目 录.............................................................. 5
第一章 释义....................................................... 6
第二章 实施本计划的目的 ........................................... 7
第三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 8
第四章 本计划所涉及标的股票数量和来源 ............................. 9
第五章 本计划的时间安排 .......................................... 10
第六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其确定方法 .......................... 13
第七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 ........................ 14
第八章 限制性股票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 18
第九章 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 20
第十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 .................................... 23
第十一章 其他重要事项 ............................................ 25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6
第一章 释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富奥股份、本公司、
公司
指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本计划、激励计划 指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 指
公司按照预先确定的条件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本公司A股股票,
激励对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业绩目标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条件的,
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并从中获益
激励对象 指 按照本计划的规定,有资格获授一定数量限制性股票的员工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授予价格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有效期 指
自公司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的期间
限售期 指
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被禁止转让、用于担保、偿还
债务的期间
解除限售期 指
本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