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莱英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于2000年6月8日与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工行)、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华融公司)以及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华公司)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为:
1、工行将其至2000年4月20日拥有中华公司的债权及本公司的担保债权全部转让给华融公司。
2、转让债权涉及本金为人民币125,700,000.00元、美元95,562,347.13元及相关利息。
特此公告!
深圳市莱英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0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