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Special Economic Zone RealEstate & Properties (Group) Co.,Ltd
证券代码:000029、200029 证券简称:深深房A、深深房B
(公告编号:2023-033)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9 月 12 日(星期二)14 点 45 分开始。
3.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1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9 月 12 日上午 9∶
15 至下午 3∶00 期间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深房广场 48 楼 A 会议室。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总经理唐小平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637,335,024 股,占公司总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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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62.998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628,642,264 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 62.139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8,692,760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0.8593%。
2.外资股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外资股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
总数 0.000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外资股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
司外资股股份总数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外资股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
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 0.0000%。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8,692,760 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 0.859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
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8,692,760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0.8593%。
4.外资股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外资股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外资股
股份总数 0.000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外资股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外资股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 0.0000%。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提案:
(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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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635,018,1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365%;反对
2,204,4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59%;弃权 112,4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2,4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6%。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75,86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3468%;反对
2,204,49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3601%;弃权 112,4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4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930%。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邓康诚先生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钱忠先生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同时填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7,222,62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4%;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12,4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4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6%。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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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80,35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07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12,4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4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930%。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法制盛邦(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钟元茂、鞠枭磊。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9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