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Special Economic Zone Real Estate & Properties (Group) Co., Ltd
证券代码:000029、200029 证券简称:深深房 A、深深房 B
(公告编号:2020-085)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 11 月 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
将于 2020 年 11 月 9 日开市起复牌。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披露情况
公司因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投控”)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A 股:证券简称:深深房 A,证券代码:
000029;B 股:证券简称:深深房 B,证券代码:200029)自 2016 年 9 月 14 日
开市起停牌。经确认,该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30 日披露
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的公告》(2016-025 号)。公司于 2016 年10 月 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关于重组
上市的合作协议>的议案》,并于 2016 年 10 月 10 日披露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
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26 号)和《关于签署<关于重组上市的合作协议>的公告》(2016-027 号)。
2016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继续停牌筹划重组的议案》,并披露了《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6-046 号)和《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2016-047
号)。经申请,公司自 2016 年 12 月 14 日开市起继续股票停牌,并承诺公司股
票自首次停牌之日累计停牌不超过 6 个月(即至 2017 年 3 月 13 日)。
2017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投资者网上说明会,针对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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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答,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11日披露的《关于投资者网上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2017-012
号)。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4 日公告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
(2017-013 号)。
此后,公司每月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并于
2017 年 4 月 21 日、2017 年 12 月 30 日、2018 年 6 月 14 日、2018 年 12 月 29
日、2019 年 3 月 14 日和 2019 年 12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签署重组上市合作协
议之补充协议的相关公告。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进展公告。
二、公司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本次重组自启动以来,公司与交易对方就相关事宜进行了协商探讨,会同相关各方推动本次重组工作,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开展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并就本次交易的重要事项与交易对方进行沟通。期间,公司及时履行了本次重组所需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的原因
公司在推进本次交易期间,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各中介机构推进本次交易各项工作。基于目前市场环境等原因,现阶段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尚不成熟,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公司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各方友好协商,公司决定终止本次交易事项。公司将积极协调控股股东在战略、资本、管理等方面继续为公司提供支持,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四、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议情况
2020 年 11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独立董事对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是审慎研究后做出的决定,本次交易终止后,公司原签订的《关于重组上市的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解除。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终止本次交易事项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和战略发展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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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
六、独立财务顾问专项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经核查认为:本次重组方案较为复杂,相关各方就交易方案及细节进行多轮论证,且涉及多个监管部门沟通及协调,因此上市公司停牌较长具备合理性。同时,基于目前市场环境等原因,现阶段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尚不成熟,故交易各方决定终止本次交易。上市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已获得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程序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股票复牌安排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 2020 年 11 月 9 日开市起复牌。
八、承诺事项及其他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承诺自本次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少2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对本次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