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28 、200028 证券简称:国药一致、一致B 公告编号:2024-18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3
年 度 合 并 会 计 报 表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人 民 币
1,599,255,755.53元,母公司会计报表净利润为人民币876,840,846.88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利润分配以母公司会计报表净利润人民币876,840,846.88元为基准,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7,034,161,980.87元,减去本年度派发2022年度股利人民币342,501,586.40元,减去本年度计提盈余公积64,219,047.00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7,504,282,194.35元。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以当前总股本556,565,07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6.8 元(含税),预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 378,464,252.36 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
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 23.67%,占母公司净利润的 43.16%,剩余未分配利润人民币 7,125,817,941.99 元转入下一年度。公司 2023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企业经营发展的实际,体现了公司对股东的回报,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若在方案实施前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引起总股本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分配股份总数为基数,利润分配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公司主营业务为医药分销与零售,对医药分销业务,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上下游资金占用相应增加,而公立医院回款期延长,也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保有更多的现金,可以为公司未来业务拓展提供保障;对医药零售业务,行业正处于扩张阶段,留存未分配利润可以为未来的零售药店的收购兼并提供更多可能。
(一)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
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资金需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等,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
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二)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将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接受中小股东对公司利润分配的建议和监督。公司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保证所有股东享有平等权利表达意见和诉求。
(三)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和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或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