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23-016
公司债券代码:149241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9272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Y2
公司债券代码:149310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49408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9676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49677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02
公司债券代码:149742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Y2
公司债券代码:149926 公司债券简称:22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49927 公司债券简称:22 深能 02
公司债券代码:149983 公司债券简称:22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9984 公司债券简称:22 深能 Y2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珠海洪湾二期天然气热电联产机组
及配套热网工程项目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项目情况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珠海深能洪湾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湾电力)拟投资建设珠海洪湾二期天然气热电联产机组(以下简称:电厂工程),并建设配套热网工程项目(以下简称:热网工程),电厂工程与热网工程合称为珠海洪湾二期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电厂工程总投资为人民币 239,354 万元,其中自有资金为人民币 47,870万元,其余投资款拟通过融资解决。热网工程总投资为人民币 72,119 万元,其中自有资金为人民币 14,430 万元,其余投资款拟通过融资解决。
公司董事会八届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珠海洪湾二期天然气热
电联产机组及配套热网工程项目议案》,根据公司《章程》,本次投资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洪湾电力基本情况
注册日期:1991年3月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61748966XG。
法定代表人:谭卫东。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32,500万元。
注册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香工路2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电气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节能管理服务;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合同能源管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49%股权,NEWTON INDUSTRIAL
LIMITED持有38.4615%股权,本公司持有12.5385%股权。 除本公司外,洪湾电力其他两家股东信息如下:NEWTON INDUSTRIAL LIMITED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由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5%、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5%。公司与NEWTON INDUSTRIAL LIMITED合计持有洪湾电力51%股权。
洪湾电力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23 年 3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未审计) (已审计)
资产总额 101,547.03 102,662.81
负债总额 35,618.74 35,855.55
所有者权益 65,928.29 66,807.2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65,928.29 66,807.26
项 目 2023 年 3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未审计) (已审计)
营业收入 5,972.59 19,858.73
利润总额 -808.66 -6,915.6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08.66 -7,176.8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97.91 10,074.41
洪湾电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于 2022 年 2 月取得《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洪湾二期天然气热电
联产项目核准的批复》(珠发改核准〔2022〕1 号)。本项目规划建设 2×400 兆瓦(F)级天然气热电联产机组及配套热网工程,为厂区内扩建,热网工程分两阶段建设,满足鹤洲新区(筹)及香洲部分区域内主要工业区及供热范围内用热企业的用热需求。电厂工程总投资为人民币 239,354 万元,自有资金为人民币47,870 万元,其余投资款拟通过融资解决。热网工程总投资为人民币 72,119 万元,自有资金为人民币 14,430 万元,其余投资款拟通过融资解决。
四、对外投资目的与意义
本项目位于粤港澳大湾区中心地带,具有清洁、环保的特点,是广东省、珠海市重点工程,建成后将满足珠海市主城区和澳门电力负荷增长的需求及周边地区对热源的需要;符合公司“重点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做强做优清洁电力”的战略方向,符合国家发展热电联产和循环经济的政策。
五、投资风险和控制措施
本项目存在电价波动、天然气价格波动等风险。公司下设售电公司将充分发挥其市场化、专业化优势,积极应对电价波动风险。公司将通过发挥公司采购天然气的规模优势,利用LNG接收站代加工权,降低用气成本,应对天然气价格波动风险。
六、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同意洪湾电力投资建设珠海洪湾二期天然气热电联产机组项目,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239,354万元,自有资金为人民币47,870万元,其余投资款通过融资解决。
(二)同意洪湾电力投资建设珠海洪湾二期天然气热电联产配套热网工程项目,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72,119万元,自有资金为人民币14,430万元,其余投资款通过融资解决。
七、备查文件
公司董事会八届七次会议决议。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