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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能源: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03

深圳能源: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21-027

    公司债券代码:112615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12617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G1

    公司债券代码:112806      公司债券简称:18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12960      公司债券简称:19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9241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9272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Y2

    公司债券代码:149310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49408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Y1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6月2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21年6月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
年 6 月 2 日下午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40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熊佩锦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 58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543,515,6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4844%。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代理人)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 2,092,350,23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9811%;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 50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451,165,4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503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提案的表决方式: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

    1.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3,543,369,81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9%;反对 94,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弃权 51,45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表决结果:通过。

    2.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3,543,344,11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2%;反对 95,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弃权 76,45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2%。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20 年末总股本 4,757,389,916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6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 123,692.14 万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同意 3,543,348,61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3%;反对 117,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3%;弃权 49,95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264,401,84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369%;反对 117,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3%;弃权 49,951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9%。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543,373,61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0%;反对 92,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6%;弃权 49,951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543,394,56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6%;反对 95,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弃权 26,00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变更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
报表审计机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为人民币 180 万元;同意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 30 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 3,543,433,66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69%;反对 81,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29%;弃权 1,00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264,486,89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0%;反对 81,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6%;弃权 1,00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预计新增保函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516,620,40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410%;反对 26,868,86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83%;弃权 26,40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为樟洋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543,365,96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78%;反对 148,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19%;弃权 1,40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4%。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2.律师姓名:祁丽、李睿智。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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