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21-025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熊佩锦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总裁李英峰先生、财务总监马彦钊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陆小平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释 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本公司、公司、深圳能源 指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国资委 指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华能国际 指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深能集团 指 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广深公司 指 深圳市广深沙角 B 电力有限公司
环保公司 指 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资源开发公司 指 深圳能源资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北方控股公司 指 深能北方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创新投公司 指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资本集团 指 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5,697,852,534.15 3,575,983,677.75 59.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71,027,301.70 209,786,202.18 124.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元) 500,531,465.83 211,634,285.73 136.5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686,948,230.57 920,843,044.53 -25.4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90 0.0441 124.4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990 0.0441 124.4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4% 0.69% 上升 1.05 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20,132,771,202.13 114,062,264,205.09 5.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41,250,794,366.99 37,963,028,589.78 8.66%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0,869,203.31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 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
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 -55,045,849.98 的投资收益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
的投资收益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8,600,0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07,015.36
减:所得税影响额 3,193,064.0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27,438.09
合计 -29,504,164.1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涉及金额(元) 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
政策的知》的规定,本公司之子公司北方控股公司销售自产的利
风力发电增值税退税 5,293,800.86 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 50%的政策。本公
司认为本年度收到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计人民币 5,293,800.86 元
不属于非经常性损益,不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列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
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的规定,环保公司及龙岩新东阳环保净
化有限公司在垃圾用量占发电燃料的比重不低于 80%、且生产排
垃圾处理及发电增值税退税 放达到相关规定时,以垃圾为燃料生产的电力收入实行增值税即
3,576,483.55 征即退政策;垃圾处理处置劳务达到相关规定时,以垃圾处理收
入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 70%政策。本公司认为本年度收到的即征
即退的增值税计人民币 3,576,483.55 元不属于非经常性损益,不作
为非经常性损益列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
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的规定,本公司之子公司资源开发公司
污水处理增值税即征即退 837,243.78 污水处理实行增值税 70%即征即退政策。本公司认为本年度收到
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计人民币 837,243.78 元不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不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列示。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
238,442 东总数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