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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能源:董事会七届一百一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3

深圳能源:董事会七届一百一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21-004

  公司债券代码:112615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12617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G1

  公司债券代码:112713      公司债券简称:18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12806      公司债券简称:18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12960      公司债券简称:19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9241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9272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Y2

  公司债券代码:149310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49408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Y1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七届一百一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七届一百一十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完成。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 2021 年3 月 10 日分别以专人、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会议应出席董事八人,实际出席董事八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详见《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此项议案获得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孟晶董事因退休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 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对孟晶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
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股东单位的推荐,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琮先生(因工作原因已辞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王琮先生情况介绍:

  1.王琮,男,1966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信息中心主任助理,广华广播电视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部经理,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综合实业部综合项目处副处长,中国华能集团公司董事与监事管理部一处处长,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管理部处长,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管理部副经理,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经理(主持工作),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主任(主持工作),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现任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主任,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2.王琮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3.王琮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4.王琮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王琮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本公司李平、房向东、刘东东独立董事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提名王琮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根据公司提供的简历,董事候选人王琮先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

  3.同意提名王琮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信托公司申请不超过60亿元信托贷款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为优化资债结构、拓宽融资渠道、保障公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通过信托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信托贷款事宜。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永续债权投资计划项目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为优化资债结构、拓宽融资渠道、保障公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与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合作设立平安-深圳能源永续债权投资计划(暂定名,最终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注册机构注册的名称为准),该债权投资计划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 期限为无固定期限,基础期限为 10 年。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越南和胜风电A段1.98万千瓦项目并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关于投资建设越南和胜风电A段1.98万千瓦项目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此项议案获得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董事会审议:

  1.同意越南维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越南和胜风电 A 段 1.98 万千瓦
项目,项目总投资为 4,067 万美元,其中自有资金为 813.40 万美元,其余投资款通过融资解决。

  2.同意深能(香港)国际有限公司按 51%的股权比例向越南维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增资 414.83 万美元。

  3.同意公司为上述项目向深能(香港)国际有限公司增资 414.83 万美元。
  4.同意公司按 51%的股权比例为越南维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 EPC 剩余款项
付款义务向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债务本金总额不超过 1,478.38 万美元;同意公司按 51%的股权比例为越南维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务本金总额不超过 1,659.34 万美元。

  5.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1-007>),此项议案获得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董事会七届一百一十七次会议决议。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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