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0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2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等有关规定,公司对 2020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929 号的核准,公司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0亿元的绿色公司债券。
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以
下简称“17 深能 G1”)于 2017 年 11 月 22 日开始发行,发行
规模合计人民币 10 亿元,发行期限为 5 年期(3+2 年),票面
利率为 5.25%,2017 年 11 月 24 日发行成功并实际收到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99,999.0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经公司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福田支行,账号:755900378410506)。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17 深能 G1 募集资金已使用人民币 97,415.53
万元(不含发行费用),剩余人民币 2,583.47 万元。
(二)可续期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786 号核准,公司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 亿元可续期公司债券。
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
(第一期)(以下简称“18 深能 Y1”)于 2018 年 11 月 29 日开
始发行,发行规模合计人民币 30 亿元,发行基础期限为 3 年期,初始票面利率 4.65%,公司有权选择递延支付利息,且有权在每个周期末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即延长3 年),后续延长周期期间的票面利率按照当期基准利率+初始
利差+300BP 确定。18 深能 Y1 于 2018 年 12 月 3 日发行成功并
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9,955.0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经公司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布吉支行,账号:
41025900040058259)。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18 深能 Y1 募
集资金已使用人民币 231,258.60 万元(不含发行费用),剩余人民币 68,696.40 万元。
(三)企业债券
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企业债券〔2018〕220 号文批准,公司获准发行绿色债券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
2019 年第一期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以
下简称“19 深能 G1”)于 2019 年 2 月 22 日开始发行,发行规
模合计人民币 16.5 亿元,发行期限为 10 年期(5+5 年),票
面利率为 4.05%,2019 年 2 月 26 日发行成功并实际收到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4,969.9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经公司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开户行:中国银行深圳时代金融中心支行,账号:771871725071)。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19 深能 G1 募集资金已使用人民币 164,514.35 万元(不
含发行费用),剩余人民币 455.55 万元。
2019 年第二期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以
下简称“19 深能 G2”)于 2019 年 6 月 24 日开始发行,发行规
模合计人民币 11.5 亿元,发行期限为 10 年期(5+5 年),票
面利率为 4.15%,2019 年 6 月 27 日发行成功并实际收到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5,000.0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经公司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开户行:中国银行深圳时代金融中心支行,账号:771871725071)。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19 深能 G2 募集资金已使用人民币 61,301.51 万元(不
含发行费用),剩余人民币 53,698.49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主承销商签订了《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和《2018年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公司债券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福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布吉支行、中国银行深圳时代金
融中心支行设立了“17 深能 G1”“18 深能 Y1”“19 深能 G1”
“19 深能 G2”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上述募集资金用途与发行时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一致,其中 17 深能 G1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宝安三期、潮安电厂、泗县电厂以及化州电厂等四座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的建设。18 深能 Y1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及补充公司营运资金。19 深能 G1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桂林市山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潮州市市区环保发电厂及补充营运资金。19 深能 G2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妈湾城市能源生态园、扎鲁特旗保安风电场 300MW工程、太仆寺旗 2×25MW 背压机组项目。2020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的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可续期公司债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 年上半年,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制度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时间:2020 年 6 月30 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本半年度投入
680,000 募集资金总额 81,511.7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集资金总额 554,566.0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是否已变更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半年度投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本半 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是否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项目(含部分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进度(%)(3) 态日期 的效益 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变更) (2) =(2)/(1)
承诺投资项目
宝安区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三 否 2020 年 3月 1 日 是 否
期工程 40,000 40,000 - 40,000.00 100. 00% 12,947
潮州市潮安区垃圾焚烧发电厂 否 20,000 20,000 - 20,000.00 100. 00% 2018 年 3月 31 日 925 是 否
宿州市泗县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否 20,000 20,000 1,208.33 17,416.53 87.08% 2020 年 8月 1 日 0 不适用 否
化州市绿能环保发电项目 否 20,000 20,000 - 20,000.00 100. 00% 2020 年 7月 1 日 0 不适用 否
桂林市山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 否 2019 年 1月 18 日 是 否
程项目 20,000 20,000 5,092.87 19,544.45 97.72% -56
潮州市市区环保发电厂项目 否 35,000 35,000 3,034.43 35,000.00 100. 00% 2020 年 10 月 1日 0 不适用 否
妈湾城市能源生态园项目 否 65,000 65,000 7,768.43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