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0027 深市 深圳能源


首页 公告 深圳能源:董事会七届八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能源:董事会七届八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13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18-021

    公司债券代码:112615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12616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02

    公司债券代码:112617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G1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七届八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七届八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4月11日下

午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68号华能大厦35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

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2018年3月30日分别以专人、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

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会议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董事九人,李平独立董事因其他公务安排,书面委托房向东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熊佩锦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17年度董

事会工作报告》),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

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樟洋公司对一期厂前区办公楼、附属建筑物及部分设备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1、减值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深能源樟洋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樟洋公司)对一期厂前区办公楼、附属建筑物及部分设备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樟洋公司拟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14,150,079.79元。

    2、减值测试情况说明

    樟洋公司按照比较资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价值孰低的原则对上述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基准日为2017年12月31日。根据测试结果,樟洋公司上述资产于基准日可收回价值为零,合计发生减值14,150,079.79元,减值率为100%。3、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七届八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樟洋公司2017年度确认一期厂前区办公

楼、附属建筑物及部分设备减值损失人民币14,150,079.79元,并计提相应减值

准备。

    4、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樟洋公司拟计提减值准备14,150,079.79元,本次樟洋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预计将减少公司 2017 年度利润总额14,150,079.79元。

    5、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为保证樟洋公司扩建项目顺利推进,樟洋公司拟拆除一期厂前区办公楼、附属建筑物及部分设备等14项资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十五条规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预计合理。

    6、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樟洋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经审阅公司提供的议案和相关资料,根据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樟洋公司对一期厂前区办公楼、附属建筑物及部分设备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樟洋公司对一期厂前区办公楼、附属建筑物及部分设备计提减值准备符合现行会计准则规定,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樟洋公司对一期厂前区办公楼、附属建筑物及部分设备计提减值准备。

    7、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樟洋公司对一期厂前区办公楼、附属建筑物及部分设备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理由和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关于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妈湾公司对部分备品备件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1、减值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妈湾公司)对部分存在减值迹象的备品备件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妈湾公司拟对该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9,681,530.32元。

    2、减值测试情况说明

    妈湾公司按照比较资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价值孰低的原则对上述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基准日为2017年12月12日。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妈湾公司上述资产于基准日的账面价值为10,408,681.67元,可收回价值为727,151.35元,发生减值9,681,530.32元,减值率为93.01%。

    3、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七届八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妈湾公司2017年度确认部分备品备件资

产减值损失人民币9,681,530.32元,并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4、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妈湾公司拟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 9,681,530.32 元,此次减值将减少公司

2017年利润总额9,681,530.32元。

    5、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妈湾公司本次拟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是由于设备改型后无法使用被替换的、且因长期闲置已无法保证其使用功能的部分备品备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十五条规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预计合理。

    6、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妈湾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经审阅公司提供的议案和相关资料,根据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妈湾公司对部分备品备件计提减值准备的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关于妈湾公司对部分备品备件计提减值准备符合现行会计准则规定,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妈湾公司对部分备品备件计提减值准备。

    7、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妈湾公司对部分备品备件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理由和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关于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财务报告及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此

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 年度本公司母公司

实现净利润44,339.22万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现行会计准则的

规定,本公司按母公司2017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年初

未分配利润,减去已分配 2016 年度利润, 2017 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322,994.20万元。

    董事会同意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

3,964,491,5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80元(含

税),共计派发现金31,715.93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17

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此项议案获

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将该报告及其摘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详见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

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财务公司2017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详见

公司《关于财务公司2017年度风险评估报告》),此项议案获得四票赞成,零

票反对,零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因涉及关联交易,五名关联董事熊佩锦董事长、黄历新副董事长、李明董事、孟晶董事、俞浩董事回避表决此项议案。

    本项议案得到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项议案并认为:《财务公司2017年度风险评估报告》充分、客观地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内部控制情况以及风险管理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严格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之规定经营,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规经营的情形,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存款业务风险可控;同意公司编制的《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2017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详见公司《2017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过预计的议案》(详见

《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3>),此

项议案获得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过预计的事宜;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因涉及关联交易,五名关联董事熊佩锦董事长、黄历新副董事长、李明董事、孟晶董事、俞浩董事回避表决此项议案。

    本项议案得到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项议案并认为:公司董事会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超过预计的事项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报告期内,财务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财务公司吸收存款,实际发生额为4.35亿元,预计峰值金额3.80亿元,差异率为14.47%;该关联交易可以增加财务公司头寸,有利于提高财务公司资金规模和使用效率,且存款利率参照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确定,不存在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危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超过预计的相关事宜。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

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18-024>),此项议案获得

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预计的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因涉及关联交易,五名关联董事熊佩锦董事长、黄历新副董事长、李明董事、孟晶董事、俞浩董事回避表决此项议案。

    本项议案得到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项议案并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公司预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