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26 200026 证券简称:飞亚达 飞亚达 B 公告编号:2023-053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公司董事总经理潘波先生,监事胡静女士,高级管理人员陆万军先生、刘晓明先生、李明先生、唐海元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部
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2023-004》,公司董事总经理潘波先生,监事胡静女士,高级管理人员陆万军先生、刘晓明先生、李明先生、唐海元先生计划自上述公
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 A 股股份,合计减持
数量不超过 334,76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802%)。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 日披露了《关
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2023-033》。
截至目前,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减持股份情况
姓名 职务 减持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 减持股份
方式 (元/股) (股) 股本比例 来源
潘波 董事 未实施减持
总经理
胡静 监事 未实施减持
副总经理 集中 2023 年 3 月 21 日 11.33 21,600 0.0052% 1、二级市场增
兼总法律 竞价 持股份;
陆万军 顾问 交易 2023 年 3 月 22 日 11.42 48,400 0.0117% 2、限制性股票
已解锁股份。
小计 - - 70,000 0.0169% -
集中 1、二级市场增
刘晓明 副总经理 竞价 2023 年 7 月 18 日 12.05 70,000 0.0169% 持股份;
交易 2、限制性股票
已解锁股份。
小计 - - 70,000 0.0169% -
集中 1、二级市场增
副总经理 竞价 2023 年 3 月 20 日 11.11 70,000 0.0169% 持股份;
李明 交易 2、限制性股票
已解锁股份。
小计 - - 70,000 0.0169%
集中 2023 年 3 月 21 日 11.30 22,500 0.0054% 限制性股票已
副总经理 竞价 解锁股份。
唐海元 交易 2023 年 3 月 23 日 11.25 30,000 0.0072%
小计 - - 52,500 0.0126% -
合计 - - 262,500 0.0633% -
2、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姓名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 占公司总股本
(注)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30,050 0.0554% 230,050 0.0554%
潘波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0,000 0.0169% 70,000 0.0169%
有限售条件股份 160,050 0.0385% 160,050 0.0385%
合计持有股份 9,000 0.0022% 9,000 0.0022%
胡静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250 0.0005% 2,250 0.0005%
有限售条件股份 6,750 0.0016% 6,750 0.0016%
合计持有股份 230,050 0.0554% 160,050 0.0385%
陆万军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0,000 0.0169% 0 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160,050 0.0385% 160,050 0.0385%
合计持有股份 230,050 0.0554% 160,050 0.0385%
刘晓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0,000 0.0169% 0 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160,050 0.0385% 160,050 0.0385%
合计持有股份 230,090 0.0554% 160,090 0.0386%
李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0,010 0.0169% 10 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160,080 0.0385% 160,080 0.0385%
合计持有股份 160,050 0.0385% 107,550 0.0259%
唐海元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2,500 0.0126% 0 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7,550 0.0259% 107,550 0.0259%
注: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6 日完成对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第二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 A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项,本次减持前持股数量与减持计划中披露的持股数量差额为该部分已回购注销的 A 股限制性股票。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减持股份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