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26 200026 证券简称:飞亚达 飞亚达 B 公告编号:2023-005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复核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21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 2021 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
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2-012》。
近日,公司收到大华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信息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项目质量复核人变更情况
大华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指派唐卫强为项目质量
控制复核人,现由于其工作调整,大华事务所对项目质量复核人进行变更,指派敖都吉雅为项目质量复核人。
二、变更后的项目质量复核人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质量复核人敖都吉雅于 2002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7 年 6 月开始在大华事务所执业,2021 年 11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
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10 家次。
2、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项目质量复核人敖都吉雅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处分。2020 年,敖都吉雅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的行政监管措施,详见下表: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14 日 行政监管措施
员会北京监管局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
三、本次变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大华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信息的函》。特此公告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