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26 200026 证券简称:飞亚达 飞亚达 B 公告编号:2021-017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汪名川先生、付德斌先生、王波先生及陈立彬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汪名川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付德斌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王波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陈立彬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根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上述董事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对汪名川先生、付德斌先生、王波先生及陈立彬先生在担任董事及相关委员会委员期间的勤勉工作和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经核查,汪名川先生、付德斌先生、王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陈立彬先生目前持有公司
A 股股票 360,000 股(含限制性股票 280,000 股),辞职后将继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有关上市
公司董事减持股份的限制性规定。
经2021年2月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提名张志标先生、肖益先生、李培寅先生及潘波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董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在《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1-021》。
特此公告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五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志标先生,1973 年 10 月出生,硕士。现任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
部长。曾任中航证券有限公司金融研究所所长、总助,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经营管理部部长。
张志标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张志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合适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现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相关职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肖益先生,1974 年 3 月出生,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管学院工商管理硕士。现任中国航空
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党委组织部及人力资源部部长。曾任北航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技术转移中心项目经理,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经理部综合秘书、行政管理部部长助理、综合管理部副部长、综合管理部部长、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部长。
肖益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肖益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合适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现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相关职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李培寅先生,1986 年 9 月出生,厦门大学会计学硕士、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 MBA,注册会
计师、高级会计师。现任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部长(主持工作)。曾任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业务经理、部长助理、副部长。
李培寅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李培寅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合适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现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相关职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潘波先生,1976 年 3 月出生,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机电工程学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
现任本公司总经理。曾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飞亚达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销售部经理、物流部经理、售后部经理等。
潘波先生目前持有公司 A 股股票 280,000 股(含限制性股票 230,000 股)。潘波先生不存
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合适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现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