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授予完成后的实际状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序号 修订条款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28,091,881 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35,751,881 元。
公司因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 公司因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
1 第六条 本总额变更,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 资本总额变更,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
总股本增减情况更改本条,并授权董事会 据总股本增减情况更改本条,并授权董事
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股份总数为 428,091,881 股,公司的 公司股份总数为 435,751,881 股,公司的
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428,091,881 股,其 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435,751,881 股,其
2 第二十条 中发起人持有 162,977,327 股,其他内资 中发起人持有 162,977,327 股,其他内资
股股东持有 198,196,554 股,境内上市外 股股东持有 205,856,554 股,境内上市外
资股股东持有 66,918,000 股。 资股股东持有 66,918,000 股。
经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