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26200026 证券简称:飞亚达A飞亚达B 公告编号:2019-009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股份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实施的有关事项。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本次激励计划的股份授予登记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于2019年1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A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9年1月11日。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A股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次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19年1月11日
2.授予数量:422.4万股
3.授予价格:4.40元/股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5.激励对象: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128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管理、业务、专业、技术骨干。本次激励对象不包括监事、独立董事及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名单已经公司监事会核实,具体分配如下表:
获授权益 获授权益
获授限制性股票
姓名 职务 占授予总量比例 占股本总额比例
数量(万股)
(%) (%)
黄勇峰 董事长 10 2.37% 0.02%
陈立彬 董事、总经理 10 2.37% 0.02%
副总经理、
陆万军 8 1.89% 0.02%
董事会秘书
刘晓明 副总经理 8 1.89% 0.02%
潘波 副总经理 8 1.89% 0.02%
李明 副总经理 8 1.89% 0.02%
陈卓 总会计师 8 1.89% 0.02%
其他核心管理、业务、专业、技术骨干
362.4 85.81% 0.83%
(121人)
合计(128人) 422.4 100% 0.97%
6.激励对象获授A股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前次经董事会审议的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由于公司《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涉及的授予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1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对本次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30人调整为128人,授予的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份数量由427.7万股调整为422.4万股。除此之外,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所获授权益数量与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致。
7.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A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A股限制性股票解锁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5年);
8、解锁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A股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期的3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解除限售,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
第一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解锁业绩条件为:
(1)可解锁日前一财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5%;
第一解锁期
(2)以2017年度为基础,可解锁日前一个财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2.0%;
(3)EVA(经济增加值)指标完成情况达到股东单位的考核指标,且
△EVA大于0;
且上述(1)、(2)指标均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
(1)可解锁日前一财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7.0%;
(2)以2017年度为基础,可解锁日前一个财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
第二解锁期 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2.0%;
(3)EVA(经济增加值)指标完成情况达到股东单位的考核指标,且
△EVA大于0;
且上述(1)、(2)指标均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
(1)可解锁日前一财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7.5%;
(2)以2017年度为基础,可解锁日前一个财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
第三解锁期 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2.0%;
(3)EVA(经济增加值)指标完成情况达到股东单位的考核指标,且
△EVA大于0;
且上述(1)、(2)指标均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
解锁期内,若A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达成,激励对象持有股权按照计划规定比例逐年解锁;若未达到A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当年不予解锁,未解锁部分的A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将在当期解锁日之后以授予价格与回购实施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之低者统一回购并注销。
(2)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在每期激励计划方案的解锁期内,激励对象在三个解锁日依次可申请解锁A股限制性股票上限为本计划获授股票数量的33.3%、33.3%和33.4%,实际可解锁数量与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具体如下:
等级 【A】 【B】 【C】 【D】
当年解锁比例 100% 50% 0%
当期未解锁的A股限制性股票全部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
公司对于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评价方法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确定。
本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出现不得参与本激励计划情形的,其A股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
二、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月15日出具了《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9】01210007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19年1月15日止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认为:截至2019年1月15日止,公司已收到128名激励对象缴纳的认股款计人民币18,585,600.00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4,224,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14,361,600.00元,所有认购资金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投入。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股本由本次增资之前的438,744,881股变更为442,968,881股。
三、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A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9年1月11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9年1月30日。
四、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442,968,881股,控股股东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37.15%下降至36.79%,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的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五、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80,513 0.09% 4,224,000 4,604,513 1.04%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438,364,368 99.91% 0 438,364,368 98.96%
三、股份总数 438,744,881 100.00% 4,224,000 442,968,881 100.00%
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六、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A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按新股本442,968,881股摊薄计算2017年度每股收益0.3165元/股。
七、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前6个月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八、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实施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A股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