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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26 200026 证券简称:飞亚达A飞亚达B 公告编号:2010-042 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在2010年12月1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后于2010年12月24日在深圳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3人(因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吴光权先生、由镭先生、陈宏良先生、徐东升先生、汪名川先生、黄勇峰先生回避了对议案的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 0票,通过了《关于签订手表购销合同的议案》; 近日,公司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及其控制公司签订了金额为10,940,400元的飞亚达手表购销合同。本次交易以市场价值为依据,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本次交易的对象为公司最终控制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吴光权先生、由镭先生、陈宏良先生、徐东升先生、汪名川先生、黄勇峰先生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非关联董事郭万达先生、吉勤之女士、麦建光先生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本事项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 0票,通过了《关于2010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吴光权先生、由镭先生、陈宏良先生、徐东升先生、汪名川先生、黄勇峰先生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非关联董事郭第 2 页 共 2 页
万达先生、吉勤之女士、麦建光先生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本事项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