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0025、200025 股票简称:特力 A、特力 B 公告编号: 2022-054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有产权表决权委托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国有产权表决权委托系深圳市国资委将所持有的本公司控股股东特发集团 38.97%股东会表决权通过协议方式委托给深圳市国资委全资子公司深投控行使,进而使深投控通过特发集团间接拥有本公司权益。
2.本次国有产权表决权委托事项尚需相关双方签订协议。
一、本次国有产权表决权委托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特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集团”)转来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市国资委”)下发的《深圳市国资委关于与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深圳特发集团有限公司 38.97%股权表决权委托协议的批复》(深国资委函【2022】581 号文件)。根据批复,深圳市国资委决定将其持有的特发集团 38.97%股权所对应的表决权,通过协议方式委托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投控”)行使。
二、本次国有产权表决权委托双方的基本情况
(一)表决权委托方
1.名称: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成立日期:2004 年 7 月 1 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194195C
(二)表决权受托方
1.名称: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675664218
3.法定代表人:何建锋
4.注册资本:2,850,900 万元
5.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深南大道 4009 号投资大厦 18 楼、19 楼
6.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7.成立日期:2004 年 10 月 13 日
8.营业期限:自 2004 年 10 月 13 日起至 2054 年 10 月 13 日
止
9.经营范围:银行、证券、保险、基金、担保等金融和类金融股权的投资与并购;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投资与服务;通过重组整合、资本运作、资产处置等手段,对全资、控股和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进行投资、运营和管理;市国资委授权开展的其他业务(以上经营范围根据国家规定需要审批的,获得审批后方可经营)。
10.股东名称:深圳市国资委
(三)委托标的
深圳市国资委将所持有的特发集团 38.97%股权对应的表决权通过协议方式委托给其全资子公司深投控行使。
三、本次国有产权表决权委托前后公司控制权情况
(一)本次国有产权表决权委托前,公司控股权情况如下:
(二)本次国有产权表决权委托后,公司控股权情况如下:
四、本次国有产权表决权委托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表决权委托实施后,深投控合计持有特发集团 62.79%表决权,为特发集团控股股东,从而间接拥有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本次表决权委托不会导致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仍为特发集团。
五、后续事宜
1.本次国有产权表决权委托事项的实施以相关各方最终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
2.本次国有产权表决权委托事项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收购报告书等后续工作,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督促相关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本次国有产权表决权委托事项可以免于发出要约。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