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0025、200025 股票简称:特力 A、特力 B 公告编号: 2022-036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特力 A;证券代码:000025)
于 2022 年 7 月 5 日、2022 年 7 月 6 日、2022 年 7 月 7 日连
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对于公司股票交易发生异常波动问题,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管理层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4、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近期,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决定针对深圳特发华日汽车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华日”)变更登记事项进行听证,根据听证情况,罗湖局将对该变更登记一事做出决定。如罗湖局最终撤销变更登记,则特发华日经营期限届满,有可能进入清算或停业状态。具体的影响及风险详见公司登载在《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经营期限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2)、《关于控股子公司中止听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需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况,未公开的定期报告数据信息未向除公司审计机构以外的第三方提供。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为 《 证 券 时 报 》 《 香 港 商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