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25、200025 股票简称:特力 A、特力 B 公告编号:2021-040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发出通知,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娄红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娄红女士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谢旌先生、祁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谢旌
先生、祁鹏先生简历附后。
公司副总经理冯宇先生在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一职,也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祁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祁鹏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刘梦蕾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刘梦蕾女士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9 日
附:相关人员简历
1、娄红女士简历:娄红,女,本科学士,高级会计师。曾任苏州丝绸工业公司财务处职员,深圳东南丝绸有限公司财务部职员,深圳经济特区发展(集团)公司计财部职员、会计管理室业务主办,深圳特发联城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深圳市特发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计财部业务经理、副部长,深圳市特发地产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特发小梅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等职。娄红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娄红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处罚,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2、谢旌先生简历:谢旌,男,加拿大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曾任湖南省轻工业设计院结构工程师,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工程师,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房地产部总经理助理、工程部经理,深圳市金成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嘉安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总裁等职;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等职。谢旌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谢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处罚,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3、祁鹏先生简历:祁鹏,男,硕士,经济师,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曾任深圳经济特区发展(集团)公司董事长秘书、信息中心负责人,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处副主任、企管部副经理、汽车事业部经营部经理,深圳特力汽车服务连锁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特力新永通汽车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主任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等职。祁鹏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祁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处罚,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4、刘梦蕾女士简历:刘梦蕾,女,硕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曾任本公司经营管理部职员、证券事务代表。刘梦蕾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梦蕾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被市场禁入,不属于被
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