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2024 年 04 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韩宗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莫尚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彭秧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公司已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财务报告附注“金融工具”中描述了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 1.30 元人民币(含税)。截至本报告日,公司总股本 1,560,587,588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202,876,386.44 元(含税)。如在本报告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2
第四节 公司治理......42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68
第六节 重要事项......71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91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99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99
第十节 财务报告......99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深科技、公司、本公司 指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 指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电有限 指 中国电子有限公司
深科技香港 指 开发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深科技苏州 指 苏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
深科技惠州 指 惠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
深科技东莞 指 东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沛顿 指 沛顿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鑫顿 指 深圳鑫顿电子有限公司
合肥沛顿科技 指 合肥沛顿科技有限公司
合肥沛顿存储 指 合肥沛顿存储科技有限公司
深科技成都 指 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科技重庆 指 重庆深科技有限公司
深科技精密 指 深圳长城开发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深科技马来西亚 指 开发科技(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深科技英国 指 开发科技(英国)有限公司
中电财务 指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桂林博晟 指 桂林博晟科技有限公司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深科技 股票代码 000021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深科技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SHEN ZHEN KAIFATECHNOLOGY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KAIFA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韩宗远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 7006 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035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公司上市以来注册地址未发生过变更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 7006 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035
公司网址 http://www.kaifa.cn
电子信箱 stock@kaifa.cn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钟彦 刘玉婷
联系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 7006 号 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 7006 号
电话 0755-83200095 0755-83200095
传真 0755-83275075 0755-83275075
电子信箱 stock@kaifa.cn stock@kaifa.cn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618873567Y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 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以计算机及相关电子设备制造为主要业务,所处行业未发生
情况(如有) 变更。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开发科技(蛇口)有限公司,于1985年7月4
日注册成立,1993年10月8日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办复〔1993〕887号文件)批准改
制为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11月22日,公司以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中国长
城计算机(集团)公司、国营建南机器厂、博旭有限公司、秉宏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首
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567.50万股,并于1994年2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
公司上市后,总股本为15,167.50万股,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为公司控股
股东,持有29.91%股权,其他法人股东博旭有限公司、国营建南机器厂、秉宏有限公司、
中国长城计算机(集团)公司分别持有28.24%、9.97%、8.31%和6.65%股权。
1996年4月17日,公司实施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售3股的配股方案,公司法人股东持
股比例变更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27.76%,博旭有限公司26.22%,国营建
南机器厂9.25%,秉宏有限公司7.71%,中国长城计算机集团公司6.17%。
1997年,中国长城计算机(集团)公司因设立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城科
技)并赴境外募股上市这一战略发展需要而进行并购重组,于1997年10月11日完成对博
旭有限公司16.23%股权的收购;于1998年3月10日,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国资企发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 〔1998〕32号文件)批准,完成对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持有的公司27.76%股
(如有) 权和国营建南机器厂持有的公司9.25%股权的收购。
1998年4月13日,经国家经济改革委员会(体改生〔1998〕35号文件)、国家国有资
产管理局(国资企发〔1998〕35号文件)批准,中国长城计算机(集团)公司将其收购
的合计53.24%股份、连同其原持有的公司6.17%的股份及其他权益一并投入其独家发起
设立的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城科技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并持有公司59.41%股权。
2014年2月12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132号)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