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深科技 公告编码:2024-005
深 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尚需提请公司第三十二次(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
公司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基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度公司母公司净利润 169,623,401.64 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3 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公司 2023 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 169,623,401.64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029,551,349.46 元,减去 2022 年度分配给股东的现金股利 202,876,386.44
元,加上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135,776,908.81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132,075,273.47 元。
经综合考虑各类股东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等因素,公司 2023 年度分红派息
预案如下: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现 1.30 元人民币(含税),截至本报告日,公司总股本 1,560,587,58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 202,876,386.44 元(含税),如在本报告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 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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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公司履行相关程序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十二次(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利润分配实施的后续工作。
三、 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投票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1.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2023 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