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深科技 公告编码:2018-030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十六次(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9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18年5月8日~2018年5月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
5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8日下午15:00~2018年5
月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7006号二期五楼会议中心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 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5.主持 人:董事长谭文鋕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情况
(1) 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9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为765,673,9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0421%。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0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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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总数为764,575,0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51.9674%。
(3)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数量1,098,904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7%。
2. 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提案序号 提案名称
提案1 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提案2 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提案3 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提案4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提案5 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年度报告摘要
提案6 关于续聘2018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提案7 关于开展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提案8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宜
提案9 关于拟择机出售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提案10 关于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年)
提案11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提案12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履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提案13 关于<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案
以述议案1至议案10为普通决议议案,议案11至议案13为特别决议议案。
四、提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前述提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提案序号 结果
股数/票数 占比注1 股数/票数 占比注1 股数/票数 占比注1
提案1 765,618,587 99.9928% 55,400 0.0072% 0 0.0000% 通过
提案2 765,618,587 99.9928% 55,400 0.0072% 0 0.0000%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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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3 765,618,587 99.9928% 55,400 0.0072% 0 0.0000% 通过
提案4 765,618,587 99.9928% 55,400 0.0072% 0 0.0000% 通过
提案5 765,618,587 99.9928% 55,400 0.0072% 0 0.0000% 通过
提案6 765,618,587 99.9928% 55,400 0.0072% 0 0.0000% 通过
提案7 765,618,587 99.9928% 55,400 0.0072% 0 0.0000% 通过
提案8 765,618,587 99.9928% 55,400 0.0072% 0 0.0000% 通过
提案9 765,618,587 99.9928% 55,400 0.0072% 0 0.0000% 通过
提案10 765,618,587 99.9928% 55,400 0.0072% 0 0.0000% 通过
提案11 765,618,587 99.9928% 55,400 0.0072% 0 0.0000% 通过注2
提案12 765,618,587 99.9928% 55,400 0.0072% 0 0.0000% 通过注2
提案13 765,618,587 99.9928% 55,400 0.0072% 0 0.0000% 通过注2
注1:占比,指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注2:通过,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前述提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提案序号 结果注4
股数/票数 占比注3 股数/票数 占比注3 股数/票数 占比注3
提案1 2,042,538 97.3593% 55,400 2.6407% 0 0.0000% 通过
提案2 2,042,538 97.3593% 55,400 2.6407% 0 0.0000% 通过
提案3 2,042,538 97.3593% 55,400 2.6407% 0 0.0000% 通过
提案4 2,042,538 97.3593% 55,400 2.6407% 0 0.0000% 通过
提案5 2,042,538 97.3593% 55,400 2.6407% 0 0.0000% 通过
提案6 2,042,538 97.3593% 55,400 2.6407% 0 0.0000% 通过
提案7 2,042,538 97.3593% 55,400 2.6407% 0 0.0000% 通过
提案8 2,042,538 97.3593% 55,400 2.6407% 0 0.0000% 通过
提案9 2,042,538 97.3593% 55,400 2.6407% 0 0.0000% 通过
提案10 2,042,538 97.3593% 55,400 2.6407% 0 0.0000% 通过
提案11 2,042,538 97.3593% 55,400 2.6407% 0 0.0000% 通过
提案12 2,042,538 97.3593% 55,400 2.6407% 0 0.0000% 通过
提案13 2,042,538 97.3593% 55,400 2.6407% 0 0.0000%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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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占比,指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注4:同总体表决结果。
五、公司独立董事向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提交了述职报告。
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提交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对2017年度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及保护社会公众
股股东合法权益等履职情况进行了汇报。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朱艳婷、万威世
3. 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