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长城开发 证券代码:000021 公告编码:2014-025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项目合同中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战略合作伙伴International
BusinessMachinesCorporation(国际商业机器公司,以下简称“IBM”)通知,IBM
在荷兰能源网络运营商协会(以下简称“NBNL”)智能电表招标活动中中标,中标
合同总价4,050万欧元(折成人民币约3.4亿元)。根据公司与IBM签署的《框架
合作协议》和《关于NBNL项目的补充协议》,鉴于本公司是IBM全球智能电表终
端产品供应商,IBM本次中标的NBNL智能电表项目合同将全部由本公司执行。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合同风险提示
1. 合同存在因本公司原因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导致公司承担违约的风险。
2. 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3.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 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 IBM成立于1911年,由托马斯?沃森在美国创立,总部位于纽约州阿蒙克市,
是全球最大的信息技术和业务解决方案公司,拥有全球雇员达30多万人,业务
遍及160多个国家和地区,为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IBM本次中标的招标方
NBNL,为2007年10月在荷兰能源领域成立的联合体,其成员包括荷兰最大的
电力公司Alliander、Enexis以及Stedin等。
2. 履约能力分析:IBM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98亿美元,全年净利润165亿美元,
年度内在世界500强排名中位列第62名。公司自2005年与IBM开展合作以来,
已累计向其销售智能电表210万台,履约情况良好,交易对方具有足够的支付
能力。
3. 公司最近三年向IBM销售智能电表收入情况:2013年度8,143万元、2012年度
2,467万元、2011年度4,117万元,分别占当年智能电表营业收入的18.63%、
5.29%和5.94%。
4. 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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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2014--025
三、 协议的主要内容
1. 合作协议范围:在项目合作中,由IBM负责商务,本公司负责智能电表的产品
设计、生产制造,即本公司是IBM全球智能电表终端产品供应商,IBM本次在
NBNL智能电表招标活动中的中标合同将全部由本公司执行,并完全采用长城
开发自主研发的技术和品牌。
2. 协议金额:中标合同总价4,050万欧元(折成人民币约3.4亿元)。
3. 结算方式:本公司向IBM交货并开具发票,由IBM向本公司付款。
4. 协议生效条件:经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经本公司加盖公章时生效。
5. 履行期限:2014年11月至2015年10月,一年完成。
6. 违约责任:每延迟一周交货,将按延迟货物货值的1%计算罚款,但最高罚款
不超过延迟货值的10%。
四、 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 公司近三年智能电表销售情况:公司2013年度、2012年度、2011年度智能电
表营业收入分别为4.37亿元人民币、4.66亿元人民币、6.93亿元人民币。
2. 本次荷兰电表中标合同总金额约为3.4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营
业收入的2.26%,占2013年度智能电表业务营业收入的77.80%。根据协议约定
的期限以及营业收入的确认原则,如该项协议顺利履行,预计将会对公司2015
年度的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3. 本次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
4. 公司承诺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本合同的履行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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