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201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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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长城开发 公告编码:2010-041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0 年9 月1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该次会议通知已于2010 年9 月1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全
体董事,应参加表决董事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 名,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全面金融合作
协议议案》;
为充分利用中电财务所提供的内部金融服务平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
财务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稳定可靠的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
道,公司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电财务”)拟签订《全面金融
服务协议》,由中电财务为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资金结算、授信融资、银行
承兑汇票贴现等金融服务,其中以信用方式取得综合授信余额不超过6 亿元人民
币,办理资金结算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6 亿元人民币。(详见同日公告2010-042)
此议案将在本公司控股股东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提
请本公司股东大会以网络投票方式审议。
审议结果:表决票9 票,其中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2
票,表决通过。关联董事卢明、陈建十回避表决。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在中电财务的资金安全,尽可能降低本次关联交易的风险,公司
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中电财务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
进行了评估, 并出具了风险评估报告( 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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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结果:表决票9 票,其中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2
票,表决通过。关联董事卢明、陈建十回避表决。
三、 审议通过了《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款风险应急处理预案》;
公司为保障在中电财务存款的资金安全,制定了《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存款风险应急处理预案》( 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表决票9 票,其中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2
票,表决通过。关联董事卢明、陈建十回避表决。
四、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中电财务成立于1988 年4 月21 日,为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
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是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
子”)的控股子公司,主要为集团内部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依法接受中国银行
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督管理。注册资本10.50 亿元,中国电子持股50.932%。
本公司与中电财务属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关联关系。
2、 中电财务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
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 双方拟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
报告》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
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
严格监管。在上述风险控制的条件下,同意向本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5、 公司为保障在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制定了《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在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风险的应急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
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能够维护资金安全。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201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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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
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会议召开、审议程序合法、有
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 本次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