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2022 年 8 月 23 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李中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志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揣国许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公司存在的风险因素,敬请查阅董事会报告关于未来发展的展望中可能面对风险因素和对策部分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14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15
第六节 重要事项......16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24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28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29
第十节 财务报告......30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文本;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证券时报》和《香港商报》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文件文本;
三、公司章程文本;
四、其它有关资料。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深华发 指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恒发科技 指 武汉恒发科技有限公司
华发物业 指 深圳中恒华发物业有限公司
华发租赁 指 深圳市华发物业租赁管理有限公司
武汉中恒集团 指 武汉中恒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香港誉天 指 香港誉天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恒生光电 指 武汉恒生光电产业有限公司
恒生誉天 指 武汉恒生誉天实业有限公司
誉天恒华 指 深圳市誉天恒华有限公司
华发恒天 指 深圳市华发恒天有限公司
华发恒泰 指 深圳市华发恒泰有限公司
深圳万科 指 深圳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现改名
为“深圳市万科发展有限公司”
万科光明 指 深圳市万科光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万商天勤 指 深圳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
中恒半导体(原“华发科技”) 指 深圳中恒半导体有限公司(原“深圳
市中恒华发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深华发 A、深华发 B 股票代码 000020、200020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深华发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SHENZHEN ZHONGHENG HUAFA CO., LT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李中秋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牛卓
联系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华发北路 411 栋华发大
厦东座 6 楼 618
电话 0755-86360201
传真 0755-86360201
电子信箱 huafainvestor@126.com.cn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1 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1 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354,146,920.81 391,633,808.55 -9.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8,806,785.10 6,989,362.48 26.00%
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4,150,928.94 7,034,198.78 -40.99%
(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49,720,222.38 -21,818,369.59 327.88%
额(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11 0.0248 25.4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11 0.0248 25.4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53% 2.07% 0.46%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638,152,495.34 659,933,225.57 -3.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352,257,424.41 343,450,639.31 2.56%
产(元)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 789,308.26
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
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 4,515,323.81
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
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180,088.1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 25,266.61
支出
减:所得税影响额 854,13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