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020 200020 股票名称:深华发A深华发B 编号:2020-13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 2020年4月18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下午 2:00 以通讯与现场
相结合的方式在深圳市福田区华发北路411栋华发大厦东座6楼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实际出席 6 人(李中秋先生、
姜俊明先生、陈志刚先生、郑春美女士、杨雄文先生、吴卫华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主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在公司董事充分理解会议议案并表达意见后,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2、《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公告)
2019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2155.74 万元,同比 2018 年增
长 13.27 %;实现营业利润 790.04 万元,同比增加 95.26%;归属于
母公司的净利润 546.00 万元,同比增加 65.71%。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 61416.39 万元,负债总额 28473.58 万元,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 32942.80 万元。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国内会计准则审计确认:2019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 5,460,049.15 元,由于公司 2018 年末滚存的未分配利润为-183,172,019.01 元,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7,712,041.86 元;母公司 2019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
2,991,943.87 元 , 母 公 司 2018 年 末 滚 存 的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211,855,430.41 元,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8,863,486.54 元。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结合以上财务状况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不具备利润分配的条件,公司 2019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由于公司最近三年的净利润全部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公司最近三年没有进行现金分红。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国内会计准则审
计确认,2019 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 5,460,049.15 元,公司 2018 年
末滚存的未分配利润为-183,172,019.01 元,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7,712,041.86 元;母公司 2019 年度
实现的净利润为 2,991,943.87 元,母公司 2018 年末滚存的未分配利润为-211,855,430.41 元,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8,863,486.54 元。
鉴于以上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我们予以同意。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公告)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内控体系实际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大偏差。
监事会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活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内控体系实际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大偏差,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6、《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5)
监事会意见:监事会对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认为:《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充分、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机构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未发现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6)
监事会意见: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认为: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8、《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2020 年度各项产品产销量(或收入)及加工量指标
深圳本部 2020 年预算收入为物业租赁收入。
恒发科技视讯事业部预计全年销售显示器 85.40 万台。
恒发科技注塑事业部预计全年完成注塑件加工量 12443.6 吨。
④恒发科技 EPS 事业部预计全年完成泡沫件加工量 3334.58 吨。
(2)合并损益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华发股份 恒发科技 合计
一、主营业务入 4358.74 73591.56 77950.30
减:主营业成本 655.50 65935.85 66591.35
税金及附加 143.75 183.66 327.41
销售费用 0.00 2257.82 2257.82
管理费用 2485.74 4609.41 7095.15
财务费用 849.29 500.06 1349.35
加:投资收益 0.00 0.00 0.00
二、营业利润 224.47 104.76 329.23
加:营业外收入 0.00 80.00 80.00
减:营业外支出 0.00 6.51 6.51
四、利润总额 224.47 178.25 402.72
深圳本部 2020 年预算利润总额为 224.47 万元。
恒发科技 2020 年预算利润总额为 178.25 万元。
深圳本部和恒发科技合并 2020 年预算利润总额 402.72 万元。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定 2020 年度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融资最高额度为 15 亿元人民币(超出此额度的大型项目投资借款另行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自行选择融资机构,根据贷款条件决定贷款、开具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等融资事宜以及相应贷款融资的公司资产抵押(质押)事宜。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对全资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对全资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7)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关于续聘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8)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鉴于大信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独立、客观的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进行审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大信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开展审计工作,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9)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以发生额计,每年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购买一年以内、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降低风险并保障资金周转的流动性,提高公司资金收益,实现保值增值,其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