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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粮控股: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19

深粮控股: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019、200019    证券简称:深粮控股、深粮 B  公告编号:2021-14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8 日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8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8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虹路 9 号世贸广场 A 座 13
楼公司中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祝俊明先生。

    6、会议通知等相关文件刊登在 2021 年 4 月 27 日的《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香港商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4 人,代表股份 830,453,3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152,535,254 股的 72.0545%,全部为 A 股
股东。

    2、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 人,代表股份
830,069,5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152,535,254 股的72.0212%。

    经核查,不存在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同时参加现场投票的情况。

    3、通过网络投票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 人,代表股份 383,815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 1,152,535,254 股的 0.0333%。

    经核查,不存在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同时参加现场投票的情况。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 人,代表股份383,8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52,535,254股的 0.033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报告》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830,453,162 股,占
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股数 200 股,占出席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83,61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9%;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报告》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830,453,162 股,占
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股数 20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83,61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9%;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830,453,162 股,占
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股数 20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83,61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9%;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830,453,162 股,占
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股数 20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83,61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9%;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及监事薪酬的议案》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830,453,162 股,占
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股数 20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83,61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9%;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830,453,162 股,占
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股数 20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83,61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9%;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830,157,912 股,占
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44%;反对股数 295,45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6%;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8,36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228%;反对 295,4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977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830,453,162 股,占
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股数 20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83,61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9%;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五、法律意见

    广东仁人(前海)律师事务所的刘振东律师、钟秀娟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仁人(前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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