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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神城: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04


证券代码:000018、200018    证券简称:*ST神城、*ST神城B  公告编号:2019-108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A 股股票*ST 神城(证
券代码:000018)、B 股股票*ST 神城 B(证券代码:200018)于 2019 年 8
月 30 日、9 月2 日、9 月3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 A、B 股股票异常波动,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陈略先生书面征询核实,确认如下:

    1、自 2018 年上半年至今,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存在大量逾期未偿
还债务且多数已涉及诉讼、可供经营活动支付的货币资金短缺,公司陷入债务危
机和经营困境。2019 年 7 月 24 日,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申请人西安碧辉路桥
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辉路桥”)提交的《重整申请书》,碧辉路桥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目前重整工作正有序推进。若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告编号:2019-092)。为便于推进公司司法重整工作,提高公司重整的成功率,公司实际控制人陈略先生拟引入重组方重庆市南部新城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部新城集团”),并已就公司拟进行的司法重整事宜签署了《合作意向书》,南部新城集团已就作为重组方参与并推动公司重整程序达成初步意向,重整完成后,南部新城集团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陈略先生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公告编号:2019-064)。目前,南部新城已组织券商、会计师及律
师等专业中介机构正式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南部新城集团将根据尽职调查结果决定是否进一步推动合作。公司已就重整事宜与主要金融机构债权人进行了初步沟通,并已获过半数债权金额的重整书面支持函,在法院受理审查案件期间,公司将依法积极配合法院对公司的重整可行性进行研究和论证。

    2、尽管公司遇到较大的债务危机,但公司管理层及员工在积极维护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各独立经营板块工作有序开展。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9〕第 76 号]要求,律师对相关信息尚需时间予以进一步核查、完善,公司预计最晚不迟于南部新城集团尽调工作结束前披露律师核查意见。除此之外,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变更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略先生持有公司股票583,454,556 股,占公司总股本 34.36%,其中 583,454,462 股已经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占其持有公司股票的比例为 99.9998%。控股股东持有的全部股份已被
冻结和轮候冻结,可能存在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动风险。

    3、公司司法重整事宜及合作事项能否实施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目前债权人碧辉路桥向法院提交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碧辉路桥申请公司重整事项的裁定书。
    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第 14.4.1 条第(二十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南部新城集团签署的《合作意向书》为意向性协议,不具备法律约束力,根据《合作意向书》的约定,若南部新城集团对公司尽调情况满意,其将作为重组方参与公司的重整工作,妥善化解公司面临的债务危机。若南部新城对公司尽职调查情况不满意,南部新城集团可能不会参与公司重整工作,在此情况下,公司实际控制人拟继续寻找其他重组方或通过其他方式继续推进公司重整工作。合作事项能否实施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南部新城集团部分财务数据尚无法提供;公司无法判断其履约能力,鉴于律师事务所对相关信息尚需时间予以进一步核查、完善,目前律师核查意见尚无法出具;重整事项能否推进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关于南部新城集团是否具备足够资金实力,是否具备运营公司主业的相关经验和实力,是否具备收购人主体资格仅是公司初步判断,尚需公司、律师进一步核查并发表意见,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重整工作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披露相关内容。

    4、公司存在大量逾期未偿还债务且多数已涉及诉讼,公司陷入债务危机,可供经营活动支付的货币资金短缺,正常业务发展受阻。

    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此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如公司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暂停上市。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香港商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