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18、200018 证券简称:神州长城 神州B 公告编号:2017-099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一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神州长城”)分别于2015年
11月5日和2015年11月23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
事会第二次会议和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中
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摘要的议案》(以下
简称“《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该计划委托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兴证资管鑫众57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进行管理,计划上限不超过4,200万元,并计划通过二级市场竞价购买或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神州长城股票。
2016年1月7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经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
完成股票购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1月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香
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没有出售任何股票。
根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
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可以延长。
2017年11月20日,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
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一年的议案》。2017年11月21日,
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一年的议案》,根据持有人会议表决结果,董事会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一年,即本员工持股计划可以在延期一年内(2018年11月23日前)出售股票。如延长一年期满前仍未出售股票,可在期满前2个月再次
召开持有人会议和董事会,审议后续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