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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康佳A:关于与南京江北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发展管理办公室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11-29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公告编号:2024-72
债券代码:149987、133306  债券简称:22 康佳 01、22 康佳 03

        133333、133759          22 康佳 05、24 康佳 01

        133782、133783          24 康佳 02、24 康佳 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南京江北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发展管理办公室

                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与南京江北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发展管理办公室(简称“南京江北新区智能制造办”)签署的《康佳智能滚筒生产线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简称《合作框架协议》)为框架协议,是对双方权利义务原则性的约定,不构成协议双方互相追究违约责任的依据。双方及双方的相关主体可就协议所涉内容另行签订更为具体的项目投资协议,项目投资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之处,以届时另行签署的项目投资协议为准。

  2、《合作框架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南京江北新区智能制造办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且本公司经过履行上市公司审批流程后生效。《合作框架协议》还需提交本公司董事局审议。《合作框架协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对于《合作框架协议》中约定的具体项目,本公司将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流程,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具体实施方案可能和《合作框架协议》的内容存在差异。

  3、本次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预计不会对本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最近三年已披露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的情况:本公司于2022年6月25日披露了《关于与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55),该协议的主要内容为本公司拟与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并以合资公司为平台,开展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截至目前,本公司与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无合资公司开展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主要原因是本公司战略调整,聚焦消费电子和半导体主业,未
再开展光伏发电业务。

    一、合作框架协议概况

  近日,本公司与南京江北新区智能制造办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双方致力于开展全面战略合作,以长远发展为共同目标,共建康佳智能制造产业基地。《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为本公司拟在南京江北新区投资 15 亿元建设康佳智能滚筒洗衣机项目,项目总投资将在项目经营期内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分批次投入。

  《合作框架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南京江北新区智能制造办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且本公司经过履行上市公司审批流程后生效。《合作框架协议》还需提交本公司董事局审议。《合作框架协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对于《合作框架协议》中约定的具体项目,本公司将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流程,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具体实施方案可能和《合作框架协议》的内容存在差异。

    二、协议对手方介绍

  南京江北新区是国务院批复设立的国家级新区。南京江北新区智能制造办隶属于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南京江北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的开发建设、产业发展、企业招商、服务及管理等全面运营工作。南京江北新区智能制造办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公司近三年未与南京江北新区智能制造办签署过类似的协议。

  南京江北新区智能制造办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充分履约能力。

    三、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签约主体:本公司和南京江北新区智能制造办

  (二)主要内容:根据公司发展战略,本公司拟在南京江北新区投资建设康佳智能滚筒洗衣机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年产 200 万台洗衣机项目

  2、投资总额:15 亿元

  3、项目地点:南京江北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

  4、建设内容:使用约 11 万平方米工业载体,规划建设制造、产品研发、生活服务、产业服务、销售展示中心等功能区,最终形成年产 200 万台滚筒洗衣机的产能规模,项目在南京江北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内经营期不低于 15 年(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项目总投资将在项目经营期内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分批次投入。
  (三)生效条件: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南京江北新区智能制造办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且本公司经过履行上市公司审批流程后生效。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有助于本公司与南京江北新区智能制造办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符合本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本公司白电业务发展。本次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预计不会对本公司 2024 年度的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如果《合作框架协议》中约定的项目顺利实施,预计将对本公司未来的经营成果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重大影响,对本公司业务也不会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一)本次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为框架协议,是对双方权利义务原则性的约定,不构成协议双方互相追究违约责任的依据。双方及双方的相关主体可就协议所涉内容另行签订更为具体的项目投资协议,项目投资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之处,以届时另行签署的项目投资协议为准。

  (二)《合作框架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南京江北新区智能制造办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且本公司经过履行上市公司审批流程后生效。《合作框架协议》还需提交本公司董事局审议。《合作框架协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对于《合作框架协议》中约定的具体项目,本公司将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流程,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具体实施方案可能和《合作框架协议》的内容存在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最近三年已披露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的情况:本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与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55),该协议的主要内容为本公司拟与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并以合资公司为平台,开展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截至目前,本公司与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无合资公司开展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主要原因是本公司战略调整,聚焦消费电子和半导体主业,未再开展光伏发电业务。

  (二)在本次《合作框架协议》签署前三个月内,本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无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在未来三个月内有减持计划或者办理解除限售事项的通知。

    七、备查文件

  《康佳智能滚筒生产线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